
近日,一些自媒体博主在社交平台声称,9月30日起,微信的零钱通和支付宝的余额宝不能用于消费付款。相关说法引发了热议。
不少消费者疑惑,自己零钱通、余额宝账户里的资金是否需要提现转移,后续的支付方式是否会受到影响。

这则关乎不少用户支付习惯的谣言,为什么会突然流传起来?
新规被曲解误读
不少自媒体博主援引了2026年9月30日起实施的《》。其中,第十二条提到,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,不得为贷款、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。
一些自媒体博主对新规进行解读,认为“零钱通、余额宝将从收银台付款列表中移除”或“用零钱通、余额宝账号内的资金支付时,需要把钱提前转出到微信零钱、支付宝余额才能消费”等。

“出现这样的谣言,主要是对央行等八部门出台的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》产生误读,以及自媒体的标题化传播造成的误解。”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解释,零钱通、余额宝的底层资产对应货币基金,属于资产管理产品。
新规要求非银支付机构不得将资产管理产品列为支付选项,本意是要求支付工具与理财、信贷等金融产品在收银台页面“区隔展示”,避免混淆,但部分博主把“规范展示”曲解为“禁止使用”,再叠加流量驱动,产生了夸大传播。

博通咨询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也有类似的看法。王蓬博表示,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由两项相互支撑的禁止性要求构成,前半句规范支付场景展示逻辑,后半句切断金融营销变现路径,共同构成对支付机构金融业务模式的系统性约束。
因此,9月30日后,消费者依然可以通过零钱通、余额宝付款,只是支付页面会按新规要求与零钱、银行卡等区分开。
让消费者规避“无感借贷”
过去很长一段时间,零钱通、余额宝直接嵌入收银台,其快速赎回的垫资模式处于支付业务与基金业务的交叉地带。消费者经常把零钱通、余额宝当成活期钱包来使用,很容易把这些账户里的资金等同于存款或余额。
“这次新规的核心之一,是划清支付工具与信贷、理财产品的边界,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”董希淼认为,过去部分平台把花呗、白条等信贷产品,与银行卡、余额等支付工具并列展示,甚至默认勾选,用户可能在不知情中“无感借贷”,进而过度负债。
董希淼表示,新规要求,货币基金要与银行卡、零钱区隔展示,从源头上帮助消费者减少误触、误用。也就是,像零钱通、余额宝等产品仍然可以用于支付,只是页面布局上会进行区隔,把操作路径区分开,视觉上的区分更明确,但资金的流动性并不会受到限制。

图源:广州日报新花城
“贷款产品不能放在支付选项里,但可以在收银台页面的其他地方展示,展示的时候可标示清楚贷款类产品属性。”王蓬博说,新规的设计非常科学和人性化,既解决了用户在不知情或者误操作的情况下使用信贷服务,又没有一刀切地禁止贷款产品在收银台展示,兼顾了用户的实际需求和行业的合理发展。
此外,新规还禁止贷款产品使用“低门槛”“秒到账”“低利率”等诱导性话术,也不得以支付优惠为名诱导开通信贷,避免虚假营销和冲动消费。
董希淼介绍,对于货币基金等资管产品,新规强调其收益不确定、流动性受限,不能与支付工具混同,尤其能帮助老年人等风险识别较弱的群体分清“理财”与“支付”,防止把零钱通、余额宝简单等同于存款或支付账户。
“新规让网络平台的收银台更透明,让用户基于清晰信息自主决策,减少被误导、被捆绑和过度借贷的风险。”董希淼表示。
来源:@广州日报
编辑:杜雨涵
校对:周媛、龚湘怡
责编:蒋锦彤
编审:章义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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